1. 新舊規定的青黃不接
民國六十年間,地政單位在編址時常使用類似「之1、之2、之3」分別表示「二樓、三樓、四樓」,此類地址除非房舍重建需重新申請地址,或整條道路之地址重新編排,否則現今依然存在,又或者需要更改戶籍地址造成麻煩。而此類地址之住戶通常會在其地址後「好心的」加上樓層數字,但卻會造成市面上的軟體對於地址辨識困難度增加。
2. 記錄者的筆誤
即使打錯一個字,也會造成程式的判讀錯誤,甚至無法判讀。就像原稿為『30巷65號』,打字時漏打『巷』字,結果變成『3065號』,這樣的地址對於程式是無法判讀的。
3. 輸入格式的混雜
打字人員所輸入的字形尚未統一:例如「2、2、兩、二、貳」等,雖然可用人為辨識,但在程式的判讀上,將因這些尚未統一的輸入方式,增加辨識的困難度及程式反覆判讀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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